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农民的生活水平确实有了很大的提高,好多家庭为了改善自己的生活环境,都开始盖新房。想要保证房子的居住安全,房子的基本施工安全措施细节就要做godao位。

近期,佛山市住建局发布了《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房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对佛山农村村房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做了要求,一先睹为快!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镇(街)人民政府是农村房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设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并应根据需要设置专门的村民建房管理小组,配备安全和质量管理人员,负责村民建房的管理工作,落实质量安全专管人员对农村村民建房实施质量和安全监管。
村民建造两层或者两层以上住房的,应当使用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或经其审核的施工图纸,或者免费使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推荐的通用施工图纸。施工图纸应当符合相应技术规范、设计标准以及乡村风貌导则。 
村民建房应当选择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施工队伍,签订建房协议,并约定质量和安全责任。施工队伍中,应当配备符合规定的质量员、安全员。应在现场设立施工标牌,由镇(街)人民政府提供并监督如实填写。 农村建筑施工人员(乡村工匠)个人不得承揽3层及以上、层高4.5米及以上、跨度6米及以上的农村住房建设。凡是达godao以上条件之一的,应当委托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分包企业承担施工。 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村民建房质量安全工作的指导,定期组织镇(街)质量安全专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制订通用施工图纸,向村民免费提供使用。
(本文来源:“佛山住建”)
|